該意見指出,2011年普通高中學(xué)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,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數(shù)(不含擇校生數(shù))的30%。各地要加大高中教育政府投入,逐步取消“三限”收費的措施和辦法。(楚天都市報)